漁業船舶基本知識大全CJPF86船老大必看
1.漁業船舶主要類別及特征
1.1漁業船舶按功能分類:
1.1.1捕撈漁船
捕撈漁船按作業水域不同又可分成海洋捕撈漁船和內陸捕撈漁船。
(1)海洋捕撈漁船。海洋捕撈漁船是指在海洋中用于捕撈水產經濟動植物的船舶。按作業方式可分為拖網漁船、圍網漁船、張網漁船、釣漁船、刺網漁船等。海洋捕撈漁船對適航性能要求較高。為增加海上作業時間,船上應有足夠的魚艙和燃油艙;除滿足航行所需的設施外,還須有專門的捕撈機械設備和儀器。大型海洋捕撈漁船有冷凍和漁獲物加工設施,航速較高,除主機功率較大外,還另配有適應捕撈作業的推進裝置,如首尾側推裝置、導管槳、可變螺距螺旋槳等。
根據作業水域不同,海洋捕撈漁船分為近海漁船和遠洋漁船。
近海漁船是指在我國管轄海域從批捕撈活動的海船。我國管轄海域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參加國際公約、協定或其他有關國際法,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海域;遠洋漁船是指在公海或他國管轄海域作業的漁船。
(2)內陸捕撈漁船。內陸捕撈漁船是指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捕撈淡水水生動物植物的漁船。我國內陸捕撈漁船數量龐大,但相比海洋捕撈漁船,內陸捕撈漁船一般船舶尺度較小,船上設施設備簡單,生產作業范圍較小 。
2.1.1 水產養殖漁船
用于魚、蝦、貝、藻等的養殖和養殖生產管理工作的船舶,主要是運送養殖苗種、物資、飼料、人員,水產養殖漁船的船型和大小不一,對船舶的要**要有較寬敞的甲板,便于裝置有關養殖設施和材料。
2.1.3 漁業輔助船
漁業輔助船是指從事漁獲物加工、貯藏、運輸、漁需物資補給、資源調查、教學實習、漁業執法、漁業海事救助等非直接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的統稱。
(1)漁獲物運輸船。漁獲物運輸船是指從事漁獲物運輸的漁業輔助船。有的漁獲物運輸船在從事漁獲物運輸時,直接從捕撈生產漁船收購漁獲物,具有收購、運銷功能,這種漁船通常被稱為收鮮船或收購船。按漁獲物保鮮方法的不同,漁獲物運輸船可分為活魚運輸船、冷海水保鮮運輸船、漁獲物冷藏運輸船等。
活魚運輸船是使漁獲物保持活體狀態的漁獲物運輸船。其活體保持方式有兩種:一是采用自然方式,在魚艙水線下開設進出水孔,保證艙內外水流暢通,自然循環換水;二是在船上配置增氧、凈水、降溫等裝置,保持漁獲物的活體狀態,一般要求魚艙隔熱、耐腐蝕、易清洗、無毒性。為了保證船的穩性,海洋活魚運輸船通常在魚艙兩側或頂部設有空氣艙,以提高其初重穩距值。
冷海水保鮮運輸船是使用冷卻后的海水保鮮、運輸漁獲物的漁獲物運輸船,主要用以貯運量大而又集中交付的漁獲物,一般作為圍網作業的配套運輸船。船上有多個分隔的魚艙,用冰或制冷裝置使艙內海水溫度冷卻至接近-1°”,以貯藏漁獲物。
在漁船編隊生產或圍網船組中,冷藏運輸船負責往返漁場和港口之間的低溫運輸漁獲物。該類運輸船設有冷藏艙,以冰保鮮或冷海水保鮮,艙溫為0℃的為高溫艙,艙溫為-18℃~-35℃甚至-55℃的為“低溫艙”。為便于海上過載,船上備有能跨向舷外的起重吊桿,以及方便漁獲物過載的活動舷門等。冷藏運輸船有的還兼供油、水、生活用品及急修服務等。還有的冷藏運輸船設有加工設備,將過載的漁獲物加工成凍魚塊、魚粉和魚油等,被稱為“漁獲物冷藏加工運輸船”。
(2)漁業行政執法船,漁業行政執法船是指實施漁業行政執法的船舶,一般簡稱為漁政船:主要用于水上巡視、監督、檢查本國和外國漁船遵守有關漁業資源和水域保護等方面的漁業法規情況,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處理漁業糾紛和涉外漁業案件等,為了便于臨時登陸檢查、海洋漁業執法船一般應配有機動小艇。
(3)漁業調査船。漁業調査船是指專門從事漁業資源、漁場和漁業水域環境等科學調査或漁具、漁法等試驗研究的船舶。漁業調査船除需確保船舶良好的穩性、耐波性、操作性等外,還要根據功能需求配備必要的海洋生物取樣、環境觀測和試捕漁具等設備和相應的實驗室。
(4)漁業實習船。漁業實習船是指用于漁業教學、船員培訓過程中開展專業實習活動的船舶。除了需要確保船舶具有良好性能和作業**外,漁業實習船還需要配備供實習使用的導航、助漁儀器和捕撈機械等設施,以及從事教學的艙室。
2.1.4 休閑漁船
休閑漁業一般指提供以休閑娛樂為目的的漁業生產和漁民生活參觀、體驗服務的商業經營行為。休閑漁船是指從事水上垂釣、捕撈、采集等與漁業有關的休閑游樂活動的漁業船舶。休閑漁船除了能供人參觀、體驗的漁業生產操作外,還需能容納相應數量的人員,并備有相應的生活、休閑活動所需的設施設備,船舶技術狀況應符合**航行及相應休閑漁業活動的適用條件,尤其是在**設施方面,應保障船員和乘客的**。
2.2 漁業船舶按材質分類:
2.2.1 鋼質漁船
以各種型鋼及鋼板為造船材料的漁船。
2.2.2 木質漁船
船體主要部分是由木材建成,僅在連接處才用金屬材料的漁船。
2.2.3 玻璃鋼漁船
船體主要部分用玻璃纖維增強劑和不飽和聚酯、環氧樹脂與酚醛樹脂黏合劑為基本組成的漁船。
2.2.4 鋼木混合漁船
船體固件用鋼材,而外殼則用木材建成的漁船。
2.2.5 鋼絲網水泥漁船
以鋼盤為固件,鋼絲網作殼板搗以水泥而成的漁船。
2.2.6 其他材質漁船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一種或幾種材質建造的漁船。
2.3 按船長和主機功率分類:
根據船長或主機功率的大小,漁業船舶可分為大型漁船、中型漁船和小型漁船。
根據船長對漁船進行分類是國際漁船管理中*普遍的做法。一般情況下,船長<12 m(米)的為小型漁船;船長≥24m的為大型漁船船長介于12~24m的為中型漁船。
以漁船主機功率為主對漁船進行分類,是我國漁船管理中對海洋捕撈漁船分類的主要做法。在我國,主機功率≥44.1Kw千瓦的為大型海洋捕撈漁船;主機功率<44.1kw且船長<12 m的為小型海洋捕撈漁船;介于上述兩者之間的為中型海洋捕撈漁船。
1、漁業船舶的概念
漁業船舶是現代漁業管理中對所有漁船的泛稱。狹義的漁業船舶,是指傳統意義上的捕撈漁船,僅指利用漁具捕撈魚類或其他水生動植物的船舶。廣義上的漁業船舶是指從事漁業生產以及為漁業生產、科研、管理等服務的船舶的總稱。